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: 首页 . 部门概况 . 工作职责

处务会议制度

一、处务会议由处长或委托副处长召开并主持,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。

二、处务会议定期例会(一般两周一次),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
三、处务会议由处长、副处长和科室负责人参加。

四、处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:

1传达上级主管部门、公安机关和学校的指示精神;

2检查上次处务会议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;

3听取各科室关于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;

4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;

5听取有关情况汇报。

五、参加人员要按时到会,并做好工作汇报的准备材料,对其他同志提出的问题要积极发表个人见解。

六、处务会议安排部署的有关事项,由分管处长和有关的科室负责落实,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处长或处务会议报告。




Copyright©2024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