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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
时间:2024-07-01    点击:

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

1、负责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,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检查,督促整改治安隐患。

2、负责调查、处理校内治安问题和治安纠纷;及时处置突发事件;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、治安案件。

3、负责各单位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,帮助重点部位,复杂场所的治安负责人落实防范措施,规范各类经营摊点;维护校园安全;管理校内的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口,做好重大节日及各种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等。

4、负责指导、督促、检查相关单位的门卫及其值班、巡逻、守护等工作,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作用。

5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、监督和考察工作。

6、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。

7、负责治安管理工作计划、制度、预案、报告、报表和总结等文字材料工作,并归档备案。

8、负责政治保卫,及时发现和制止散布不利于学校稳定的各种观点和宣传活动,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和查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。

9、在公安机关指导下,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掌握各类重点人的动向,配合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,敌对分子在学校的各种破坏、宣传活动。

10、负责大学生护校队的选拔,管理,考核,组织训练,调度,指挥等工作。

11、完成学校和保卫处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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